【信息时间:2024-02-04 08:00:00 阅读次数: 】
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三自然挂 告字[ 2024 ]1号
经三门峡市人民政府批准,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年)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有无底价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1 |
411200D201232 |
甘山路东、郑西高铁北 |
22639.56 |
社会停车场用地(S42) |
/ |
/ |
/ |
30年 |
304.4 |
无底价 |
1522 |
50 |
2 |
411200A060201 |
示范区陕州路南、天门路西 |
45196.76 |
二类工业兼容一类工业用地(M2/M1) |
≥1.0 |
≥40% |
≤20% |
50年 |
1722 |
无底价 |
1722 |
50 |
备注:411200A060201宗地按照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需满足投资强度不低于180万元/亩。土地竞得者需与辖区政府(管委会)签订《工业用地“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并出具《“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该宗地不得建设《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的项目。 |
二、宗地其他条件要求:
1、411200D201232号宗地:
根据三门峡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要求:该宗地应当按照不低于地下总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三十修建防护级别6级以上人防工程。战时功能拟定为:二等人员掩蔽部,防护级别拟定为:甲类6级。单体人防工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应由甲级资质的人防工程设计单位设计(省人防办公示的设计单位)。
根据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土地使用权取得人应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其中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十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应当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该宗地无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
根据陕县文物地质钻探公司文物考古勘探报告: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情况或问题要及时报告,在已进行的文物调查、勘探的范围内未发现古文化遗迹和古代墓葬。
竞得人应向提出关联条件的各单位提交项目用地产业发展承诺书,经各单位确认后,作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土地供应合同的前提条件。
2、411200A060201号宗地:
根据三门峡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要求:该宗地人防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民用建筑地上总建筑面积6%。人防工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应由甲级资质的人防 工程设计单位设计(省人防办公示的设计单位),人防工程要满足服务半径要求,战时功能拟定为:二等人员掩蔽部,防护级别拟定为:核六级常六级。应建人防工程建筑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时,可申请易地建设人防工程。
根据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要求: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取得人应拿出不低于供地面积30%的土地建设装配式建筑。同时装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积应占建筑总面积的30%以上,政府投资或主导的项目装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积应占建筑总面积的50%以上。按照《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第十一条“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但农民自建住宅除外。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十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应当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取得人对于上述类型建筑按照一星级以 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此外,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建设科技与标准工作计划》的通知 (三建〔2023〕87号)中《三门峡市2023年度建筑节能、 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责任目标分解表》的要求,2023年度,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竣工的绿色建筑面积占竣工建筑面积比例达到70%以上。在土地供应成交后,土地使用权取得人应向住建部门提交实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承诺书。我局将对确权后的土地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执行情况进行监管,重点从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竣工验收环节把关,严格落实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
根据三门峡市陕州区文物地质钻探管理站文物考古勘探报告:在勘探范围内暂未发现有文物遗存和文物遗迹。如果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文物遗存、遗迹,要立即停止施工,及时报告。
竞得人应向提出关联条件的各单位提交项目用地产业发展承诺书,经各单位确认后,作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土地供应合同的前提条件。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竞买:
1、在三门峡市辖区内有欠缴土地出让金行为且未纠正到位的;
2、有土地违法行为未经处理到位的;
3、列入诚信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禁止参与报名;
4、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禁止参与竞买的。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在进行网上报名前,竞买人要对自己的资格进行审查。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竞得入选人将网上竞得入选人证明和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资料,提交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审查。经审查无误后将竞得入选人确定为竞得人,由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不符合要求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本次挂牌竞买人须在电子城内信安CA公司办理CA证书或持北京CA、华测CA、深圳CA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中提交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报名。
七、申请人可于2024年2月4日8时至2024年3月5日17时00分前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获取出让文件,于2024年2月4日8时至2024年3月6日17时00分前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报名。并在约定时间内按网上生成的保证金账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6日17时00分。
八、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
411200D201232:2024年2月24日8时00分至2024年3月8日9时00分;
411200A060201:2024年2月24日8时00分至2024年3月8日10时00分;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确定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合同价款,成交后竞得人请于三个工作日内与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并于十个工作日内与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公告人: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398-8527333
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组织科 0398-3117072
联 系 人: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王先生
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组织科 卢先生 倪女士
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