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04-03 08:00:00 阅读次数: 】
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三自然挂 告字[ 2024 ]2号
经三门峡市人民政府批准,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有无底价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1 |
4112004203 |
工园路南、崤槐大道西 |
25221.86 |
二类工业用地(M2) |
≥1.0 |
≥45% |
≤20% |
50年 |
1045 |
无底价 |
1045 |
50 |
2 |
411200C0802 |
黄河路北、建设路南、六峰北路东、陕源路西 |
32435.75 |
商业用地(B1) |
≤1.8 |
≤50% |
≥10% |
40年 |
14983 |
无底价 |
14983 |
100 |
备注:4112004203宗地按照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需满足投资强度不低于180万元/亩。土地竞得者需与辖区政府(管委会)签订《工业用地“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并出具《“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该宗地不得建设《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的项目。 |
二、宗地其他条件要求:
1、4112004203号宗地:
根据三门峡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要求:该宗地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应当按照其一次性规划新建或者新增地上总建筑面积的6%修建防护级别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要满足服务半径要求,战时功能拟定为:二等人员掩蔽部,防护级别拟定为:甲类6级。单体人防工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应由甲 级资质的人防工程设计单位设计(省人防办公示的设计单位)。
根据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取得人应按照装配式建筑标准要求进行配建,装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积应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30%,政府投资或主导的项目要100%建成装配式建筑。
根据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要求:经文物勘探,该宗地范围内发现有文物埋藏(52座古墓葬)。现将宗地范围内文物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1.宗地区域内有文物遗存埋藏,宗地出让之前应确保该宗地范围内的地下文物安全,严禁深挖取土,严禁进行一切危害地下文物遗迹的工程建设活动。2.待宗地出让后,要立即告知用地单位办理文物考古发掘审批手续。依法上报上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进行考古发掘处理后,方可进行工程建设;考古发掘费用需列入工程预算,由用地单位承担。3.建设施工过程中,如遇文物遗存,应及时联系文物部门。
竞得人应向提出关联条件的各单位提交项目用地产业发展承诺书,经各单位确认后,作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土地供应合同的前提条件。
2、411200C0802号宗地:
根据三门峡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要求:该宗地应当按照其一次性规划新建或者新增地上总建筑面积的6%修建防护级别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要满足服务半径要求,战时功能拟定为:二等人员掩蔽部,防护级别拟定为:甲类6级。单体人防工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应由甲级资质的人防工程设计单位设计(省人防办公示的设计单位)。
根据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取得人应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其中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十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应当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取得人应使用装配式建造技术,装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积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豫建科〔2022〕251号)相关要求执行。
根据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要求:经文物勘探,该宗地范围内发现有文物埋藏(7座古墓葬)。现将宗地范围内文物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1.宗地区域内有文物遗存埋藏,宗地出让之前应确保该宗地范围内的地下文物安全,严禁深挖取土,严禁进行一切危害地下文物遗迹的工程建设活动。2.待宗地出让后,要立即告知用地单位办理文物考古发掘审批手续。依法上报上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进行考古发掘处理后,方可进行工程建设;考古发掘费用需列入工程预算,由用地单位承担。3.建设施工过程中,如遇文物遗存,应及时联系文物部门。
竞得人应向提出关联条件的各单位提交项目用地产业发展承诺书,经各单位确认后,作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土地供应合同的前提条件。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竞买:
1、在三门峡市辖区内有欠缴土地出让金行为且未纠正到位的;
2、有土地违法行为未经处理到位的;
3、列入诚信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禁止参与报名;
4、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禁止参与竞买的。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在进行网上报名前,竞买人要对自己的资格进行审查。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竞得入选人将网上竞得入选人证明和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资料,提交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审查。经审查无误后将竞得入选人确定为竞得人,由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不符合要求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本次挂牌竞买人须在电子城内信安CA公司办理CA证书或持北京CA、华测CA、深圳CA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中提交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报名。
七、申请人可于2024年4月3日8时至2024年5月5日17时00分前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获取出让文件,于2024年4月3日8时至2024年5月6日17时00分前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报名。并在约定时间内按网上生成的保证金账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6日17时00分。
八、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
4112004203:2024年4月23日8时00分至2024年5月8日9时00分;
411200C0802:2024年4月23日8时00分至2024年5月8日10时00分;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确定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合同价款,成交后竞得人请于三个工作日内与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并于十个工作日内与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公告人: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398-8527333
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组织科 0398-3117072
联 系 人: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王先生
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组织科 卢先生 倪女士
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3日